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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适用情况

面临离婚许多人首要思考的都是胜算多少,能不能争取到更多财产,怎么争取到抚养权等问题,很少人会思考自身情况是适合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选对了解决离婚纠纷的方式不仅仅是达到对症下药的效果,能让每一份精力和每一秒的时间都用在点上,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当事人也能有更多的心思和更好的心态去应对离婚纠纷。

本篇,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和实务经验去分析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各自的优缺点,明确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选择方向。

协议离婚

【优点】

1、快。协议离婚没有那么多司法程序,只要双方达成合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就能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审核通过,当场就能够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即可解除,程序更便捷,时间周期更短,效率更高;

2、省。诉讼离婚的费用以财产标的计算,而协议离婚只需要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缴纳相应的工本费就可以,即使是委托律师,协议离婚所花费的时间、精力较少,律师费用相对来说也比要做很多庭前准备工作的诉讼离婚至少节省一半;

3、合。协议离婚双方有商量的余地,不至于撕破脸皮,谈判的时间比起诉讼的时间相对来说更短,对双方心理的影响也更小,减少了日后冲突的可能性,也减少了日后相处的障碍,同时协议离婚是相对温和的处理方式,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也更小;

4、实。《离婚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效力,一经签订就是有效的。一些判决书上不被支持的请求,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即使《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后一年能够被撤销,只要是双方达成合意并且是真实意思表示就得履行。但是申请撤销的要求也非常高,实践中很难被支持撤销的请求,且《离婚协议书》是能够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的,有强制保障力。

【缺点】

1、协议离婚不同于诉讼离婚是由法院居中作出公正判决,在商量的过程中其中一方可能会失去耐心或者希望尽快解决纠纷而作出最大的让步换取对方尽快签字离婚的结果,但是过后很多当事人又会对当初的让步表示后悔,后遗症较多,甚至当初的让步影响到了日后的生活,导致最后还得以诉讼解决问题;

2、《离婚协议书》不是判决书,没有执行力,不能够强制执行,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需要找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判决下来以后才能够申请强制执行;

3、一些当事人抱着既然协议离婚比较简单的心理,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会直接选择使用网上的万能模板或者是婚姻登记部门提供的模板,这样做其实是忽略了个人实际情况,导致一些问题会漏掉难以察觉,最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更大,而没有实务经验的情况下也难以察觉对方提供的《离婚协议书》的漏洞。

诉讼离婚

【优点】

1、对于矛盾较大、纠纷涉及面广的夫妻来说,诉讼离婚是最好的选择,法院居中裁判避免双方私下协商不和引起冲突导致矛盾扩大,法院的判决也更为公正更好地解决双方难以调和的矛盾,控制双方的情绪;

2、诉讼离婚能够针对一些不想离婚而选择玩失踪的当事人,通过各种送达方式找到被告,或者以“缺席会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结果”强制不配合的当事人到庭,避免不想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无限拖死另一方的时间和精力;

3、诉讼离婚能够帮助婚姻中处于弱势一方当事人作出更公正的效果,保障双方利益的平衡性;

4、《离婚判决书》能够强制执行,不需要再次起诉请求确权。

【缺点】

1、前期准备工作较多,不仅要全面收集证据,还要配合律师做好庭审中各种突发问题的应对策略;

2、时间较长、程序较多,导致双方心理压力较大,容易情绪崩溃,长期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容易导致夫妻双方更加敌对,进而加深双方的矛盾,从而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3、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要求较高,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少,对于矛盾较多想早日摆脱纠纷困境的当事人来说问题难以快速得到解决,反而会拖慢离婚进度,增加纠纷产生的可能性;

4、花费较多,如果涉及的财产标的越高的话诉讼费用就越高,纠纷越复杂要付出的精力和时间越多,委托律师的费用也越高。

律师建议

那么,什么情况下选择协议离婚,什么情况下选择诉讼离婚呢?

一、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直接选择协议离婚

1、夫妻感情基础较好,能够平等协商且双方都同意离婚的;

2、对财产、抚养权问题争议不大,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

3、想要快速离婚,尽可能避免冗长的诉讼周期的;

4、双方均无过错,夫妻双方地位较为平等,不涉及家暴、重婚、出轨等行为的;

5、社会名望较高、财产较多的,担心诉讼引起公众负面效应或者被他人知晓财产情况的;

6、婚前约定了财产各自所有,婚后无共同财产也无抚养权争议的。

二、而除了法定的必须诉讼离婚的五种情况外,符合以下情况则可以优先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

1、 当事人对财产、抚养权等问题争议较大的;

2、 一方存在较为严重的过错行为的;

3、 双方已经撕破脸皮难以平等协商的;

4、 问题较多,双方难以商议出结果,需要法院居中判决的;

5、 证据收集充足,胜算较大的;

6、 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院公正维护相关权益的。

步入婚姻需要一个过程,走出婚姻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当事人根据自己自身的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是对自己、对婚姻的一种尊重,携手走过一段时间,分开的时候也要好好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