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会咨询笔者,说:“谭律师,我和我的丈夫/妻子夫妻感情破裂了,准备离婚,但我对我丈夫/妻子的财产情况几乎是一点都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啊?”
笔者想说,在现实生活中,对自己配偶的资产情况一概不知,或者只是知道一些“皮毛”的情况比比皆是,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诉讼了,到法院起诉离婚。
今天,笔者就亲身经办的实战案例给大家分享和解惑。
【案例简介】
男女双方相差15岁,但,在恋爱期间,男方对女方处处照顾,十分贴心,男女双方决定步入婚姻殿堂,但无奈几年后,彼此的性格实在不合,夫妻感情最终走向破裂,但女方对男方名下得财产几乎是一概不知,只是知道有一些大额证券,但是证券是哪家机构的都不知道。于是,女方当事人找到了我们,委托我们代理她的离婚纠纷,最终通过诉讼和调解双管齐下,成功为女当事人获得百万补偿款!
【诉讼中,如何精准掌握对方名下的财产?】
一是申请律师调查令
尽量收集对方名下财产线索,如:银行卡号、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证券账号等等,委托律师以此信息提交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去相关单位调取证据账单。
(以上为笔者经办案件的律师调查令示例)
二是财产申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44. “对于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离婚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同时送达《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有关状况。人民法院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不如实申报财产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拒不申报或故意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当事人,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依法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外,还可对当事人予以训诚;情形严重者,可记入社会征信系统或从业诚信记录;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以上为笔者经办案件的财产申报表示例)
在本开头提及的案例中,就是通过财产申报的方式,获知对方名下的资产情况,且该财产申报需如实申报,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案例调解书】
(以上为笔者经办案件的民事调解书示例)
在本开头提及的案例,最终通过诉讼和调解双管齐下,成功为女当事人获得百万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