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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汉变“美眉”,骗情又骗钱,法院:判!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王某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案情介绍

 

2021年6月,被告人王某以其租用的出租屋为据点,先后纠集被告人彭某、游某共同从事网络诈骗活动。一行人先注册交友软件帐号并发布美女图片动态,后以年轻貌美的女性身份和对方聊天,之后添加微信继续聊天并假意发展男女朋友关系,待时机成熟,通过诱使对方虚假“拼团”购买价值悬殊的物品、购买虚拟的“奶茶”“夜宵”、索要“爱心”红包等方式骗取钱财,游某从事诈骗约一个月后离开。2021年9月底,王某同意彭某正式入股,王某占股55%,彭某占股45%,二人除和游某等其他人一样实施具体诈骗行为外,王某另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等事宜,彭某另主要负责招聘员工、传授方法等事宜。截至2021年11月3日,共计骗取被害人4万余元。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彭某家属主动代其退缴违法所得11000元。

 

审理过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彭某、游某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设置骗局,骗取他人钱财,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理;被告人彭某、游某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彭某家属主动代其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各被告人认罪态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综合考虑量刑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须谨慎,不轻信网上发过来的图片及视频,遇到异常热情、短时间内主动要求确立情侣关系的网友,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被感情冲昏了头脑,当遇到对方要求微信红包、索要礼物、银行转账等“老套路”时,更要时刻警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警方报案。

 

本文来源于:安源区人民法院 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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