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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家事律师梁聪团队林婉华律师原创:当你遭遇家暴时,专业的家事律师教你如何处理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法律上的家暴,主要区别于一般的家庭冲突,争吵。


家暴行为,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等侵害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二、如果看待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实质是作为施暴者心理扭曲的一种控制手段,随着周期性出现循环的情况并且会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严重。


而遭受家暴的,更多是女性,因此在肢体力量上的悬殊差异,且出于孩子、家庭稳定等原因考虑,大多数受害者选择了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一次又一次地原谅家暴者,但是过后又将遭遇新一轮的暴力。


家暴具有代际传递的特点如果小孩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环境中,会潜移默化地对孩子以后的心理及三观造成不可逆的伤害,他们长大后可能很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成为另一个施暴者,另一种则是成为另一个受害者。


所以,要正视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面对家庭暴力,如何取证和保证自己


1. 立即报警,要求警察做笔录并对笔录拍照。警察上门前后一直保持手机录音状态。


2. 向居(村)委会、妇联、街道处、工作单位等第三方中立机构寻求帮助


3. 遭遇暴力后,及时就医,保留就诊记录,如病例本、疾病证明、诊断报  告书、医疗票据,这些极其重要


4. 保存好受伤照片、视频、伤情鉴定书等,尽量上传云端备份


5. 尽量要求对方出具悔过书、保证书并且保留好


6. 在家里安装摄像头(具备夜视、有声拍摄、云端存储)等,为可能的下一次家暴搜集证据


7. 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此处重点解释下,什么是人身保护令。


当你遭遇家暴后,您想搬出去住,这样可以避免无尽的新家暴时,但又担心经济等生活困难问题时,人身保护令的作用有:申请责令施暴者搬出共同居住地方;申请禁止施暴者殴打、威胁你或你的亲友;申请禁止施暴者骚扰、跟踪你;申请禁止施暴者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接触;申请禁止施暴者在距离你的住处或学校或工作单位等200米内活动。


当法院批准出具人身保护令后,人民法院会将人身安全保护令抄送辖区公安机关的,函告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警觉,履行保护义务。


如果施暴者拒不履行人身保护令内容的,继续骚扰、上门闹事或跟踪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要及时提供恐吓、闹事证据至人民法院(如骚扰或恐吓的短信、录音、视频、闹事时报警记录)、人民法院可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罪。


 四、离婚纠纷中,对于家暴行为有何法律后果

 

1.因家暴导致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

 

2.施暴方一般不宜直接抚养子女


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3.离婚财产分割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可对施暴方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人民法院可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裁量判决施暴方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4.一方遭遇家暴离婚可请求施暴方进行损害赔偿


家暴导致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遭受家暴一方不仅有权利主张因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还有权利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林律师的个人感言:家庭暴力永远不是一个可以忍让或者妥协的问题,面对比自己强势的施暴者时,不能以卵击石,应及时地寻求家人、朋友、同事、社区、妇联、警察、法院等第三方的帮助与支持,也尽量在第一次家暴发生后就能震慑住对方并且有效制止后续可能的家暴发生。反对家暴,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