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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家事律师梁聪团队林金燕原创:离婚时老公和婆婆伪造260万债务,最终被法院判决少分财产!

近日,微博热搜有一话题“女子离婚,老公和婆婆伪造260万元债务”,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以后更加恐婚了”,“要是碰上这样的老公和婆婆该怎么办”。今天就跟大家简单聊一聊这个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让广大网友能够更好避雷。


一、案情介绍


赵女士和刘先生结婚后便签署了财产协议并办了公证,协议约定刘先生婚前购置的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由两人共同承担,但婚后两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赵女士便只身前往上海工作,之后赵女士怀疑刘先生出轨,便向法院起诉离婚。就在两人离婚诉讼期间,刘先生的母亲却以民间借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刘先生购房的首付款是借款,要求刘先生及赵女士偿还自己当时借出的本金1224517元以及利息1355283元。


二、法院判决


(一)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由于刘先生承认了向其母亲借款的事实,故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刘先生母亲的全部诉求,但赵女士收到一审判决后,便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发现刘先生在一审时私自代赵女士签收了起诉材料,剥夺了赵女士应诉的权利,属于扰乱司法秩序,故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对刘先生罚款5万元。


(二)针对离婚纠纷案件,法院认为刘先生与其母亲恶意起诉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判决赵女士和刘先生按照6:4的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专业说法


(一)父母买房出资,以借款向法院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吗?


由于现在的房价普遍较高,不少年轻的夫妻购房都少不了父母的出资,虽然民法典也对父母在子女购房时进行出资的行为进行定性,但现实往往比法律规定复杂,没有办法囊括所有的现实情况。父母购房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要看购房当时双方达成的合议,但由于彼此之间的亲属关系,往往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书面约定或者纸质协议,那么就很难确认父母出资当时是赠与还是借款。而现在的司法实践越来越侧重于保护父母的利益,因为子女结婚时均已成年,父母没有抚养、照顾的义务,子女不能将父母的出资认定为理所当然,除非有书面明确表示赠与的证据,否则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应当予以返还。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明确的文字或者书面协议明确该出资款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那么夫妻双方是要承担偿还的义务的。


像本案中,由于该房产是婚前购置的,刘先生父母出资的购房款实际是给刘先生个人的,不管是否属于借款都与赵女士无关,因此,刘先生的父母如果想要回这笔出资款也只能起诉刘先生一人,而不是夫妻二人。


(二)恶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什么不利的后果?


恶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属于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中的一种,对转移、隐匿的部分,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少分或者不分。因此,在法院诉讼中一定要如实陈述,一旦被发现虚假陈述,不仅要承担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利后果,还要承担虚假诉讼、扰乱司法秩序的惩罚。


本案中,由于二审法院撤销了民间借贷案件的一审判决,并且认定了刘先生干扰诉讼的行为,确认了刘先生存在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法院直接认定刘先生存在恶意伪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依法判决刘先生少分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