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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关于分居协议,你要知道的事(上)

5月8日,据港爆料称阿娇与其老公赖弘国已于3月1日离婚,赖弘国称早在结婚的伊始阿娇就已经后悔,随后两人相处逐渐冷淡,最后经过14个月的努力维持下还是选择暂时分居,签订分居协议,接受夫妻二人渐行渐远的事实。最后阿娇还是变回了她歌词里唱的那个“变天后,变新娘都是理想”的少女。

其实,分居协议在娱乐圈中并不是第一次见,早在2008年歌手潘越云与丈夫黄光全、张柏芝与谢霆锋就已经通过签订分居协议的方式给夫妻生活缓缓画上一个句号,没有立刻办理离婚的手续可能是基于感情缓冲期、公众效应、娱乐舆论等原因。不得不说签订分居协议在我国婚姻家事实务中已经逐渐流行起来,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对分居协议并没有明确的效力确认,因此签订分居协议必须严谨、完善。

分居协议实际上指的是夫妻双方在保留原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分开居住后关于财产归属、债权债务所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用支出等问题作出妥善处理并终止夫妻双方同居义务的书面协议。

分居协议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因此其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名词,也未得到我国法律的认可。而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同居义务是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因此分居是与《婚姻法》中的同居义务相矛盾的,且分居期间双方还是夫妻关系,财产问题在法律的层面应该是混同的,但是在事实上双方已经独立支配财产,这种客观事实存在的矛盾也并没有法律的规定或者指导意见可以进行处理,所以分居并不为我国法律所提倡,分居协议的效力也就有一定的争议。

但是,这并不代表分居以及签订分居协议并没有任何意义,相反,按照我国目前《婚姻法》的规定以及大量的办案经验来看,选择分居并签订分居协议的意义非常大。

1、降低冲动离婚几率。夫妻双方在生活中相处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摩擦,在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下问题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就会让双方都有“不再合适一起生活”的错觉,实际上很多选择离婚的当事人都是因为很多小事积累起来、情绪得不到宣泄而冲动造成的,此时双方分居,签订分居协议不仅为双方提供了思考夫妻之间相处问题的机会,并且分居后各自尝试到了离婚后的单身生活,可以反思自己是否能够承受,有利于双方权衡利弊,避免冲动离婚;

2、提供思考应对离婚纠纷的机会。双方选择分居后能够拥有一段独立思考的时间,有充足的时间和机会在冷静期中逐渐缕清双方的纠纷所在并能够制定详细、完整的应对方案,避免出现“赶鸭子上架”的纠纷处理过程,同时在冷静期中当事人能够慢慢适应单身生活,离婚后情绪会更加稳定,更容易开启新生活;

3、有利于收集证据。离婚纠纷一旦扯到诉讼层面,双方对彼此的警惕心都会变重,此时要收集证据难度自然加大。如果先选择分居,在分居协议中明确目前能够掌握的财产和债权、债务问题。若分居期间对方放松了警惕,就有机会掌握到一些可能在婚姻中并没有发现到的隐匿财产、债权转移等问题;

4、保护财产弱势一方。分居期间双方仍然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那么收入依法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现实情况下双方已经独立生活,独立承担自己的生活成本。若没有签订分居协议,明确财产分配,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承担生活成本较大又处于财产收入弱势的一方就很容易被夫妻共同财产这一个定义坑进去;

5、分离债务。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的生活状况很难相互知晓,若其中一方以夫妻名义借贷,亦或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贷款又将一部分用于分居期间的共同支出部分,其中一方就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债务,签订分居协议有利于明确债权、债务的归属,分离分居期间的债务,保护自身利益;

6、明确双方的义务。夫妻双方分居后就对对方失去了基本的控制权,此时有很多不负责任的人就会以此选择逃避义务,例如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也不支付抚养所需的费用。而签订分居协议就能够将彼此的义务确定下来,避免对方逃避义务自己又得不到任何补偿;

7、作为离婚诉讼的有力证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条项的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属于法定离婚理由,因此签订分居协议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最有力证据,符合法定离婚情形,能够提高离婚诉讼被准许离婚的几率,同时分居协议中将双方大部分的财产问题、抚养权问题都作出了妥善的安排,法院处理起来也更快;

8、遭遇家暴保护自身的方式。遭遇家暴的一方已经是婚姻中弱势方,在遭遇家暴后选择分居并签订分居协议,不仅能够保护自己远离家暴环境,还能够在分居期间确保好自己的权利和对方应尽的义务。

综上,分居协议虽然在我国法律并没有被明文规定认可,但是在实践中仍有很高的可行性,对修正夫妻关系、减少诉讼风险等都非常有利。实务中分居协议的选择度逐渐提升,但是,也因为没有被官方认可,分居协议想要达到以上良好效果的话,最好交由专业人士来做。

下篇,笔者将继续总结分析关于分居协议怎么写、注意事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