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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争夺抚养权中万万不可取的行为!

夫妻之间的离婚纠纷财产争夺已经是一场难分胜负的大战,而有孩子的家庭都免不了再面临多一场你争我抢的抚养权大战。有的家长对孩子难以割舍因此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争夺抚养权,而有的家长却只是出于对婚姻和另一方的怨气将无辜的孩子卷入双方的争夺战中,以达到撕扯、纠缠另一方的目的。


离婚纠纷不是一蹴而就就能解决的问题,在长期的拉锯战中,双方为了快速达到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的目的都有可能会做出过激的事情,但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去争夺抚养权,对未成年孩子的身心来说都是一种无可逆转的伤害。

在抚养权争夺战的各种乱象中,最过分的莫过于将孩子秘密或者明目张胆地抢走并阻止另一方探视的行为。

一、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核心和首要原则是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抚养权归属考虑问题的所有前提都是从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在夫妻双方都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不仅要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空余时间、收入是否稳定、环境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和教育,还要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未成年人达到八周岁以后,已经能够表达其真实意愿,因此应该最大限度地听从未成年人的选择,而未成年人若在两周岁以下,考虑到其年龄尚幼,离不开母亲的哺乳,很大程度上依赖母亲,且母亲也更为细心能够将孩子照顾得更好,因此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都会归属于母亲。综合考虑以上条件,才能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判决。

二、为争夺抚养权而贸然抢走孩子,会导致什么后果

1、涉嫌违法

如果抢夺孩子的行为是在公开场合直接抢夺或者以一定程度暴力的手段抢夺,另一方有权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而报警;而一般将孩子抢到自己的身边以后为了防止另一方抢回去,一般会对孩子的活动范围和自由有所限制,一定程度上有可能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权;

2、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探视权

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孩子和夫妻之间的亲子关系是不会解除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谁,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即有合法的探视权。抢夺行为人为了防止对方找到孩子,一般是拒绝对方进行探视的,因此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以自己的主观意愿去阻止另一方对孩子进行探视是侵犯另一方合法的探视权的行为;

3、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

行为人将孩子从另一方的身边夺走,意味着孩子突然离开了一直以来稳定的生活环境,对未成年孩子来说,适应新环境以及面对父母之间的离婚矛盾的压力会对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且夺走孩子的行为使得未成年人长期缺失另一方的爱和照顾,容易造成未成年人不可逆转的性格上或者心理上的缺陷。因此抢走孩子的行为不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还会对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

4、很有可能会因为不当行为而丧失抚养权

针对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主要是根据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去判决,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就包括夫妻双方的收入、学历高低、素质程度以及生活环境等方面,最重要的还是孩子的真实意愿,也就是说抢走孩子的行为并不必然影响抚养权的归属。但是强行抢走孩子的行为始终是法院不允许出现的不当行为,如果行为后果较为严重,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已经造成伤害,则行为人可能被判定不具备良好的抚养能力以及合格的抚养环境,即法院会以不当行为予以抑制的原则作为合理判决依据,判决行为人丧失抚养权。

父母离婚对于原本拥有完整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来说已经是不可控的精神伤害,父母想要孩子过得更好则应该是暂时放下双方的偏见和矛盾,以温和的方式处理抚养权的归属。子女不是任何一个人的私人物品,父母应该尊重子女的独立人格,在没有有效措施保护子女不在父母离婚纠纷中受伤的情况下,更要注重避免对子女产生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