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某诉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我方当事人是家庭主妇且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对方当事人是企业老板、有车有房每年有高额的收入来源,两个孩子均已年满两周岁且其中一个为男孩(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出现男孩甚至是两个小孩都判归对方当事人的可能性),并且对方代理人也提供了大量有利于对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我们介入以后,从各个方面论述、坚持从谁抚养携带更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论述和予以举证,最后成功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和高额的抚养费。
杨某某诉谭某的涉外离婚纠纷一案,杨某某与谭某均是香港籍且是在香港办理的结婚登记,后双方感情不和,对方当事人率先在香港区域法院起诉我方当事人,我们介入以后发现,如本案的管辖法院确定为香港法院,我方当事人将会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鉴于此,我们一方面积极努力争取本案在内地法院立案,一方面指导、帮助我方当事人在香港与对方打起司法管辖权官司,最终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本案最终的管辖法院为内地某法院,且因为在内地某法院审理过程中我方突出的专业表现,我们为我方当事人取得了一个极为理想的判决结果,保住了我方当事人名下巨额的财产。
周某某诉黄某某、梁某某撤销赠与合同纠纷一案,黄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频繁出轨,且向小三梁某某赠与天价财物,被我们在离婚纠纷中通过合法手段发现且把相关证据固定完善后,我们另案提起针对黄某某和小三梁某某的撤销赠与合同纠纷案,不但把黄某某私自、恶意转移走的夫妻共同财产追回,且成功多分。
在李某诉王某离婚案件及相关的股权纠纷中,对方当事人在起诉前未经我方当事人同意,向第三人转让其名下价值上亿元的股权,我们介入后,紧紧围绕转让对价的不合理性及转让意图非善意等争议焦点展开全面的论述,并辅助相关的大量证据,先后经历一审、二审和独立机构评估都程序,诉讼周期长达三年多,最终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案件全面的胜诉,替我方当事人争取到巨额的股权价值。
周某与郑某某的房屋确权纠纷(周某与郑某某为夫妻关系,本案为离婚纠纷延伸出的其他纠纷)之二审代理,周某一方在一审的庭审中的抗辩没有重点,没有核心主线,没有清晰的逻辑,没有自洽的完善的系统的法律论述,导致周某在一审中败诉,周某名下的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认定周某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恶意。周某二审败诉后,变更代理人,委托我们介入,一方面指导当事人准备证据,另一方面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述,对一审的判决进行了全面的批驳,终于逆转了原一审判决,取得了全面胜诉的结果,涉案房产最终被认定为我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一审、二审诉讼费均由对方当事人全部承担。
在宋某某诉贾某的抚养权纠纷一案的一、二审代理中,对方当事人通过抢夺和藏匿的方式控制孩子,造成孩子实际上生活在对方处的假象。我们介入以后,指导和帮助我方当事人创造、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辅助相关的法律论述,向法院提供长达上百组的抚养权证据,最终艰难胜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且替我方当事人争取到顶格的高额抚养费(以对方年收入的30%的比例支付)。
张某某诉李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由于张某某之前通过《离婚协议书》给李某某下套设陷阱,李某某面临个人巨额财产被全部分割给张某某的风险,且其名下所有的财产均已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保全冻结。在我方当事人没有掌握直接证据的前提下,而在对方有经过民政局登记备案的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作为直接证据的有利情况下,我们仅凭多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及庭审中专业的法律推理,一举帮其打掉涉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恶意认定,使得原告全面败诉,一分未得且需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
李某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我们作为李某某的再审代理人,接受了李某某的委托以后,我方调阅与该案所有的材料,给我方当事人全面梳理和分析案情,书写相关系统的法律论述,向广东省高院提供本案应当再审的相关依据,最终成功争取到广东省高院裁定启动再审,扭转了某中院不利于我方当事人的二审判决。
何某起诉梁某离婚纠纷一案,我们作为原告代理人,正式起诉前提前介入、有技巧性地指导女方与男方成功签署《财产协议书》,起诉后又通过各种诉讼手段给男方营造诉讼上的压力以及通过多番与男方沟通调解等手段,也就是在我方采取诉讼加谈判的双重努力之下,最后成功地帮我方当事人多分到数千万元的净资产,间接、变相地达到了使男方净身出户的效果。
周某某诉何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何某某在夫妻存续期间隐藏了近千万元的资产,我们介入后全面给我方当事人梳理案情指导我方当事人进行资产调查,同时我方通过几十份律师调查令(调查范围涉及多个省市的不同部门),最终掌握有力证据,并通过系统的法律论述和专业的举证,成功帮我方当事人多分到对方当事人在离婚期间所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